租車流程:承租方須與出租方簽訂租車合同,確定雙方權利義務。2909
發表時間:2016-10-29 14:04作者:黃經理 (1)個人與單位 單位租車:營業執照副本、法人代碼證書、公章或合同章、駕駛員身份證、駕照。 個人租車:哈爾濱市戶口簿、身份證、駕照和長住地址。如不具備以上條件, 可請一位具備以上條件的哈爾濱居民作擔保。 (2)簽定合同 1、承租方須與出租方簽訂租車合同。 2、單位租車需在合同上加蓋公章。 3、個人租車應有擔保人在合同上簽字擔保。 4、確定雙方權利義務。 (3)繳納費用 承租方需交納以下費用并按合同規定在租車期間及時繳納租金: a、租金。 b、保證金,根據車型及租期不同,保證金分別為5000---20000元。 (4)車輛交接 a、試車; b、核實出車公里數; c、隨車工具交接 d、檢查車輛外觀。 (5)還車查驗 驗車:驗車記錄單記錄公里、時間、油量、儀表臺、發動機、底盤、車箱內、行李箱、工具、輪胎 (6)退還押金 交車日返還押金同時留下2000元違章保證金,20日后根據違章記錄返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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